全体师生:
为了迎接学校“迎评”工作,营造良好校园环境,我校拟在全校范围内清理校园“僵尸车”。
清理范围:学生公寓、教学楼、教职工公寓、楼梯过道等周边公共区域。
清理对象:长期停放在校内落尘较厚无人使用的自行车、电动车等。
清理方式
自行清理:(2021年9月28日-10月4日)车主自行清理,处置;
限期处理:(2021年10月5日-10月11日)对到期未自行处理的有主和无主“僵尸车”,学校将采取公告招领的方式要求车主限期移出校园;
集中处理:(2021年10月12日后)逾期未移出校园的“僵尸车”将进行集中清理移出校园。
保卫部
2021年9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