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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校园废弃车辆集中认领的公告

发布时间:2026-10-29阅读数:

为进一步规范校园道路交通秩序,消除废弃车辆堆积带来的安全隐患,营造整洁、有序、安全的校园环境。近期,学校将对2号公寓和4号公寓中间位置最东边围挡区域长期停放的车辆进行集中处置,现将车辆认领及后续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废弃车辆处置范围

本次集中清理的废弃车辆,是指2024年国庆节前停放在2号公寓和4号公寓中间位置最东边围挡区域内的自行车、电动自行车。由于车辆锈蚀老化、破损严重、无法正常骑行、无修复价值、且长期无人认领,存在重大安全隐患。

二、车辆集中认领时间及地址
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为集中认领期(2026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,上午8:30至12:00,下午15:00至17:00)。废弃车辆集中停放在演播中心西侧空旷区域。逾期未办理认领手续的车辆,将统一按废弃车辆处置。(具体位置见附件)

三、认领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

车主在车辆集中停放区找到自己的车辆后,携认领材料到保卫部办理认领手续。

1.认领材料:车辆权属证明材料(车钥匙、车辆购车发票、网购信息、登记凭证等至少一项)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(教职工提供工作证、学生提供学生证)。

2.代办说明:若车主因实习、外出、毕业等特殊原因无法亲自认领,可委托他人代办。代办人需携带本人及车主有效证件、车辆权属凭证、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认领手续。

3.办理流程:现场提交材料→工作人员核验车辆及权属信息→签署认领承诺书→登记备案→车主自行清运车辆,后续严格遵守校园车辆停放管理规定,规范有序停放。

4.办理地点:文华楼A119办公室

四、逾期车辆处置方式

集中认领期结束后,仍无人认领的车辆,将认定为废弃车辆。学校将统一进行集中清运、报废、销毁处理,不再单独通知车主。

车辆被处置后,车主不得再向学校主张任何权利,由此产生的一切车辆损毁、灭失损失及相关责任,均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。

五、相关要求

1.请广大师生务必高度重视,请各学院通知到所有人员,个人及时自查自有车辆,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认领。

2.所有认领取回的车辆,须严格遵守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,定点有序停放,严禁乱停乱放、占用消防通道、主干道及人行通道。

3.严禁私自动用、转移、拆卸已登记待清理的废弃车辆,一经发现,学校将依规严肃处理。

联系人:武老师      

联系电话:0351-2772126

 

特此公告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保卫部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6年10月29日

 

附件:

废弃车辆临时停放区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