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络诈骗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利用互联网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,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,危害社会的行为。
2016年12月20日,最高法等三部门发布《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》再度明确,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,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的可判刑,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的,最高可判无期徒刑。
一、2018年以来被骗案件分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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排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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诈骗类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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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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贷款类诈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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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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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交易类(淘宝退款,二手交易诈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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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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冒充亲友领导(冒充公司老板诈骗财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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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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兼职刷信誉,以20-30女性受害人为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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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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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资理财,各类p2p平台崩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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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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冒充公检法诈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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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网络诈骗的七个特点
1.作案过程非接触化
一是犯罪的主体与客体“隔离”;二是作案现场无具体的物证痕迹。
2.作案手段智能化
所有的网络诈骗犯罪都依托强大的网络技术支撑,通过非法网络平台来完成诈骗犯罪。
3.作案形式集团化
作案时分工明确、组织严密,相互依附、相互配合、流水作业,呈现出明显的集团化特点。
4.作案时间急速化
网络诈骗由于通过网上银行或银行的转账方式进行,其作案时间非常快。
5.侵害对象多样性
诈骗行为的实施并不具有针对性,只要是网络用户都可能是其潜在的诈骗对象。
6.社会危害巨大化
网络诈骗对象具有广泛性,受害群体大,其诈骗数额大,对社会的危害极其严重。
7.作案空间远程化
一是跨区域作案;二是跨国境作案。
三、几种常见的网络诈骗类型
(一)贷款类诈骗
2018年4月17日,受害人陈某在网上看到一些高额低息贷款的链接,其进入链接并填写了自己的相关信息,之后就有人冒充“平安普惠”客服人员与陈某联系,以陈某银行卡内流水较少为由,让陈某往其指定的几个账号转账进行所谓的“刷流水”,陈某总计往这些账户转账235000元,后被拉黑。

1.套路贷
低门槛、高额度、无抵押……伴随着夸张甚至虚假的宣传,各类套路贷吸引有资金需求的人上钩。只要一上钩,利滚利,小额借款变成巨额借贷,最终各种不良事件发生。

2.校园贷
21岁的大学生郑德幸参与非法赌球活动,利用同学的身份证件骗取校园贷款欠下60多万巨款。一个缺乏约束和自制力的男孩,遭遇野蛮生长的贷款网络,“合谋”之下,最后因债务缠身无力偿还在山东青岛跳楼自杀。
警方提醒:
1.高额度、低利息、免征信?想多了!
目前,正规一些的网贷平台为了提高风控能力以及工作效率,都是由系统自动根据借款人的信息进行授信的。因此,人工是无法强行开通额度和提高额度的。大家必须通过提高自身综合信用来达到开通额度和提高额度的目的。
2.放款前,先收费?都是骗子!
正规的贷款平台都不会在贷款前收取任何费用,更不会收取保证金。
3.花今天的钱,圆明天的梦?错误观念!
校园贷名为低门槛,实为高风险,合同涉嫌欺诈,还款资金来源无保证,学生冒险“拆东墙补西墙”,催款方式很暴力,学生压力大而走极端。
(二)淘宝刷单兼职诈骗
2018年2月,陈女士在微博上看到一则京东刷单的广告,通过QQ与对方联系后,对方告知完成一单就给5%的报酬,陈女士同意后,便开始兼职刷单。第一单通过微信二维码支付了一笔99元的订单,对方就通过支付宝给陈女士转了105元。陈女士看到来钱如此容易,接下去就600、1000、5000一单一单地刷。直到陈女士将所有10万多元的积蓄全部支付出去,对方也迟迟不肯退还其本金,陈女士方才发现被骗了。
作案手法:
犯罪分子以高额佣金为诱惑,诱骗被害人到期指定的网站上购买游戏点卡、手机充值卡,然后再将卡密通过QQ等方式发回给他,经过几次交易后使被害人放松警惕,从而进行诈骗。

警方提醒:
1.需要预付保证金、先行垫付资金的兼职工作基本都是骗局。
2.对于可以轻易获取高额回报的工作要保持高度的警惕。
3.寻找网上兼职时不要轻易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,也不要轻易点击对方发过来的链接。
4.如果不慎被骗,应及时报警,注意保存证据。

(三)网购退款类诈骗
2017年11月5日,受害人吴某接到一个171开头的电话,声称其一个邮政包裹丢失,要通过支付宝给其退款,受害人吴某就在止付宝上点击对方提供的网页链接,并在上面填写了身份证、银行卡、银行卡密码、手机收到短信验证码等信息,随后对方让受害人在支付宝蚂蚁借呗贷款10000元并转入银行卡,最后发现银行卡里面的钱连同该笔1万元的贷款均被转走。
作案手法:
犯罪分子事先从商家购买刚下单不久的订单信息,并冒充客服人员与被害人进行电话联系,谎称支付宝出现故障需要退款。并通过QQ向被害人发送伪装成之后福报平台的钓鱼网站,套取被害人银行卡信息,最终将卡内的钱转走。
(四)冒充公检法、医社保等政府部门类诈骗
犯罪分子冒充国家工作人员,使用VOIP虚拟电话模拟国家机构办公电话拨打受害人电话,以恐吓诱骗的作案手法使当事人受骗。
作案手法:
1.犯罪分子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拨打受害人电话,以事主可能涉嫌犯罪或身份信息被盗用涉嫌洗钱、制贩毒等犯罪为由,要求将其资金转入指定的所谓的“安全账户”或“国家账户”配合调查实施诈骗。
2.犯罪分子冒充社保、医保中心工作人员,谎称受害人医保、社保出现异常,可能被他人冒用、透支,之后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以公正调查,便于核查为由,诱骗受害人缴纳所谓“保证金”实施诈骗。
(五)QQ微信冒充好友诈骗
骗子通过非法渠道,获得受害人熟悉的亲友的手机号码、社交账号密码,掌握受害人的社会关系,从而骗取信任,进而编造“发生意外急需用钱”“资金周转”“代缴话费”等理由,诱使受害人转账。
警方提示:
凡是亲友间涉及借款、汇款等问题,一定要通过拨打对方常用号码或者视频聊天等方式,核实对方身份后再做决定。
(六)投资理财
“我在在网上注册富银金融信息服务(北京)有限公司账户进行投资。投资30万多元。可是账户无缘无故被封停了,打也打不开!”“我被拉入微信炒股群,培训老师鼓动炒黄金。最后被骗了49万多元!”……许多市民的投资遭遇,刻骨铭心。
作为一名高校大学生,要形成正确的消费观念,具备一定的防范意识和能力,不能养成贷款依赖性,要加强风险控制意识和法律意识,避免上当受骗。若不慎陷入诈骗陷阱,务必要及时向学校与警方求助,切莫瞒而不报,酿成大祸。